农历新年快到了。相信很多人都已经拿到年终奖了。按照惯例,各单位会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年终奖个税。那么,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有哪些呢?哪种方式性价比更高?记者采访了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年终奖有两种计算方式。

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年度经济效益和员工年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情况向员工支付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还包括根据有年终加薪、年薪制、绩效工资法的单位考核情况发放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2021年12月31日前,全年一次性奖金有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两种计算方式。

所谓单独计税,是指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所得的数额。根据按月换算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月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分别计算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居民个人除单独计税外,可以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计税方法。

那么,两种计税方法应该选择哪一种呢?市税务局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假设小王2020年12月获得一次性奖金3.6万元,2020年工资12万元,不考虑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为1.2万元。

如果选择单独计税,也就是每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单独计算。先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36000/12 = 3000,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为0。根据公式,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 36000 * 3%,即1080元,综合所得应纳税额=(1200000)

如果选择合并计税,即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总额=(120000 36000-60000-12000)* 10%-2520,即5880元。对于小王来说,他选择了少交2520元的合并税。

那么,是否意味着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纳税划算呢?答案是“不一定”。

市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又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2020年12月,小李收到单位一次性奖金12000元,2020年工资62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12000元。

如果单独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元,先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12000/12 = 1000,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为0,那么小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 12000 * 3%,即360元。6000-60000-12000% 0,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为零,小李2020年纳税总额为360元。

如果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小李全年应纳税总额= (62000-12000-60000-12000) * 3%,即60元。所以,如果奖金并入综合所得,300元个税是可以减免的。

“按照现行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税政策,两种计税方法计算出来的结果会有所不同。纳税人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者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