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收到一位网友的亲笔信,信中表达了对所在地区水电“乱收费”的不满。想让作者帮他评价一下原因。今天通过吴琳的经历,了解一下我国现行电价收费的相关规定,看看吴琳对“收费”的抱怨是否合理合规。

电费收费标准三个阶段(租房电费为什么1元一度)

电费和水费增加混乱

吴(化名)是一名外地打工者。一年前,因为工作变动,他来到山东省淄博市工作。为了节省生活费,他特意选择了远离市中心的郊区,在一个村里的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

吴琳说,我原以为住在偏远地区会降低生活中的辛苦费,但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吴林和房东签合同的时候,房东告诉吴林,除了每月500元的房租,还要自己交水电费。6月份水费一吨,电费1.3元一次。吴琳不解。这么小的城市,为什么水电费比大城市高?所以我和房东协商是否可以降低水电费。不过楼主说自己不是“楼主”。吴林租的房子是公司的,他只是这个街区的负责人。

吴林说,他之前租的小区水费是五块钱一吨,电费是1块钱一次。这样的价格,我已经觉得不低了,但是来到这里之后,我真的让自己大吃一惊。然而,由于住房迫在眉睫,地理位置尚可,要找到一个各方面都合适的房子并不容易。经过反复衡量,吴琳决定租下它。

直到这时,吴林才从朋友那里得知,当地民用电费在0.6元左右。显然,他自己的电费和水费远远高于普通用户。吴林觉得自己被骗了。因为水电费的问题,吴琳又找到了房东。房东告诉吴林,自己住的小区是一家企业盖的楼,用来安置退休干部家属。不属于该村直接管辖。所以不是家用电。所以贵很正常。

吴林虽然不甘心,但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于是选择了忍气吞声。直到最近,他被房东告知要额外收取“卫生”费,每月50元。这是村规民约。他以为这笔钱是用于小区环境卫生的支出,结果只是个人把垃圾扔进垃圾桶的费用,因为他们住的楼下没有垃圾桶,平时都是自己扔垃圾。

吴心想,扔垃圾为什么要收费?这相当于把垃圾扔进路边的公共垃圾箱也要收费。现在公厕不收费。而是扔垃圾要收费。而且,每个家庭一个月都在50元。这种收费是不是太贵了?再加上这么高的水电费,吴琳终于受不了了。这也是吴琳一直觉得难受,向笔者倾诉的原因。

电费收费标准三个阶段(租房电费为什么1元一度)

三种用电量的区别

先了解“居民用电”和“商业用电”以及工业用电这三个概念。

民用电。顾名思义,就是我们普通人的日常用电。像一些家用电器,照明等等,也就是说居民用电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无论农村还是城市居民用电,只要用在这方面,都是居民用电。需要注意的是,为了缴费方便,我国农村很多小店也是按照“民用电”来收费的。

商业用电。是指在商品流通过程中,专门从事商品交换(包括组织生产资料的流通)和为顾客提供商业、金融、服务等有偿服务,并以盈利为目的的这些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电力。比如酒店、宾馆、餐饮、物流等服务行业,以及保险、金融等行业,在用电时都会按照商业用电量收费。

工业用电。主要从事大型生产加工行业。

民用电与其他两种用电最大的区别在于所需用电是否用于盈利。只要用于盈利,就适合民用电。三者中,最贵的是商业用电,最便宜的是居民用电,其次是工业用电。

通过我们以上的分析,很明显,楼主吴琳所说的不是“民用电”的说法不一定成立。除非宿舍楼用的是商用电,一般都是民用电。另一种可能是收取电费来赚取差价。这种情况也是普遍存在的,全靠对方的良心。

电费收费标准三个阶段(租房电费为什么1元一度)

民用电价模式

根据规定,现阶段我国对居民实行阶梯电价。所谓阶梯电价,就是居民用电越多,电费就越贵。分步用电主要分为四个档次。除了前三个年级,还有一个主要针对贫困特殊家庭的“免费年级”。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国内电价看似提高了,但实际上对80%的居民没有影响。只要不符合要求,电费其实就没变。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没有统一的电价表。也就是说全国各地价格不同,但差距不会太大。一般以省为单位定价。每个省的电力公司都是通用电力公司的分公司。中国有两个电力公司,一个是国家电网,一个是南方电网。南方电网分布在云南、贵州、广东、广西加上一个海南省,其余基本都是国家电网。

事实上,除了阶梯电价,国家还鼓励各省市采用峰谷分时电价。也就是说不同时间段的电价也是不一样的。鼓励不是强制性的。例如,山东电网采用自愿原则。

电费收费标准三个阶段(租房电费为什么1元一度)

不合规也是不合理的。

最后来看看楼主吴琳的行为是否合理合规。

为此,笔者去山东电网查询了当地的价格。通过查询发现,山东居民用电不采用峰谷分时电价,工商业采用峰谷分时电价。也就是说,山东居民用电仍然是阶梯电价。

从图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普通民用电第三档是每度电0.84元。和吴琳收的地方1.3元差了近5毛钱,这个差不小。那我们再来看看最贵的商用电。这里只看单系统,因为只有大工业用电才会以两部制的形式收费。商用高峰时段,最贵的也就1元多一点。

所以不管用什么电,1.3元都高于山东电网的规定。也就是说,只有一种可能,差价是“房东”擅自加的。

根据我国《电力法》第五章第43条和第44条的规定。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电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费中收取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收取其他费用。

从上述规定中,我们可以明确得出结论,房东吴林收取电费差价的行为是不合理的,不合法的。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房东收取电费和水费的现象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人拿这两项收费做文章。

一方面,作为租客,因为住房是刚需,属于弱势群体。毕竟是赞助商,很多人会选择隐忍或者在意。

另一方面,由于租客作为消费者,法律意识薄弱,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电价,不会对房东制定电费的行为给予太多考虑,也不会考虑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也就是说,大多数人默许了这种行为,形成了“潜规则”。

最后,我们也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租房水电价格的监管,保证消费者至少有一个合理公平的价格。另外,关于乱收费的这个或那个乱象,未来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