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甲是术数应用中把干支配上八卦六爻的范式。把十天干纳入卦爻的范式叫纳干,把十二地支纳入卦爻的范式叫纳支。纳甲法主要是为解决术数运用中的”象与数”的结合问题的。
当然,纳甲法也把阴阳五行和四方八维纳入范式之中了。纳甲,在实际运用中,主要有京房纳甲法和月体纳甲法。这两种纳甲法从范式上没有区别,但月柱纳甲法因导入月象而成,其象其理更切合《周易》卦爻象辞。
八卦纳甲图
八卦快速纳甲盘(正)
八卦纳甲盘(背)
《周易.系辞》中有言”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指出了八卦的来源,也正因于此,在传统易学中,从十翼中的《彖》、《象》、《说卦传》到后世无数人的开发探索,大都用八卦取象的办法解释经文的,在很多情况下这种办法是行之有效的,但有时也会出现前后矛盾,表现出有牵强附会之嫌疑。实际上包牺氏”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在后来周易经文的形成中不仅仅是为了做成八卦,而且是以天象、地象直接指导周易经文的创造。因此,用传统易学的方法解释周易经文有的地方必然是解释不通的,而且导致周易中某些重要的理论在解释经文时不能合理利用。例如,《系辞》中”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这句话无疑是周易中非常重要的描述,但用传统易学中的方法解释周易经文是根本用不上的。运用”月体纳甲”就能够把《周易.系辞》中的重要原理用于对周易经文的阐释,可以弥补八卦取象办法解释周易经文的不足,并避免含混不清的现象出现。
一、”月体纳甲”说内容及其原理
“月体纳甲”说是在《周易参同契》中表述的以月相消息盈虚来说明”纳甲”的学说。
东汉魏伯阳的《周易参同契》有云:”三日出为爽,震受庚西方。八日兑受丁,上弦平如绳。十五乾体就,盛满甲东方。蟾蜍与兔魄,日月无双明。蟾蜍视卦节,兔者吐生光。七八道已讫,屈折低下降。十六转受统,巽辛见平明。艮直于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东北丧其明。节尽相禅与,继体复生龙。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终。七八数十五,九六亦相应,四者合三十,阳气索灭藏,八卦布列曜,运移不失中”。
“月体纳甲”说是把八卦卦象与一月中的月相相配的象数体例。
月体纳甲
初三,月亮微明,入夜时出现在西方庚位,震纳庚,此时月亮为上弦月之初,正象震卦一阳生于下。每月朔日后三日,月亮才开始有,而且只在刚入夜时出现在西天空,随着夜深而消失。《周易参同契》认为:由前一月之晦暗而下一月之生明,是因为阴极而阳生,就是”三日出为爽,震受庚西方”;至初八日,月象上缺一半,呈现为满弓之象的上弦月,它的上面平如绳,入夜的时候出现在南方丁位,半夜之后消失,用兑纳丁表述(此时月象如同兑卦之象,阳由震初进至二为兑,为月明之半),就是”八日兑受丁,上弦平如绳”;到了十五日,月满圆,入夜时出现在东方甲位,黎明时才消失在西方,用乾纳甲表述(乾三爻均为阳,指的是月满圆极明之象,如同乾卦三爻阳极之象),也就是 “十五乾体就,盛满甲东方”;”七八”就是指十五日,十五日月形象乾卦,阳道已经达到极点,阳极则生阴,此即其所谓”七八道已讫,屈折低下降”。
到了十六日,阳开始消退,而被阴统制,即阴进阳退。体现在月象上,就是十六日月亮退现在西方辛位,也就是说十五之日,天亮之时月亮已西落消失,而到了十六天明之后,月亮还在西天边没有落,要略微迟一段时间后才落到地平线下。巽纳辛,指月象由十五满明出现亏虚,此象好比巽卦一阴初生于下。这也就是所谓”十六转受统,巽辛见平明”。到了二十三日月缺下半为下弦,就象拉开的满弓,当与初八朝向正好相反,并且出现在南方丙位。艮纳丙,这时月象如同艮卦二阴生于一阳之下。这就是所谓”艮直于丙南,下弦二十三”。到了三十日,月完全整夜看不见,由于十五之后,月亮每天在夜空出现的时间越来越晚,从十五的刚入夜,到深夜,渐次到快天亮才出现,三十日就根本不会出现了,因此丧明于东方乙位。坤纳乙,表示月丧明之象,如同坤三爻均为阴,阴极之象。这就是所谓”坤乙三十日,东方丧其明”。
“月体纳甲”说在纳甲方法上与京房八卦纳甲一致,表明月相变化与八卦纳甲是一致的。”月体纳甲”说源于月相,它确定八卦方位完全根据月相所指示进行的,在纳甲方位确定上,与《吕氏春秋》、《黄帝内经》相一致。
“月体纳甲”就是八经卦与一个月内月亮出现和消失的方位所代表的天干相配,即上半月八卦与月亮出现方位的天干相配,下半月八卦与月亮消失方位的天干相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