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在历史上三次被指定为直辖市。

1940年9月6日,中华民国政府发布命令,指定重庆为中华民国首都,直辖市。

1949年11月30日,人民解放军进驻重庆,重庆被确立为西南地区托管的中央直辖市。1954年7月,重庆与四川合并,直辖市被取消。

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设立重庆为直辖市,6月18日,直辖市政府机构正式挂牌,历史上第三次成为直辖市。

1997年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正式挂牌。

1997年6月18日上午,重庆3500多名各界代表举行了直辖市挂牌仪式。

上午10时,象征着党和人民神圣权力的五块牌子: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政协、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伴随着雷鸣般的掌声,随着红绫滑落,从幕布中走了出来。

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设立重庆直辖市的议案,赋予她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引领作用、窗口作用和辐射作用,带动西南地区和长江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

重庆市委书记张德邻在讲话中说,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兄弟省市的支持下,依靠全市3000万各族人民,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团结一致,艰苦奋斗,开发三峡,振兴重庆,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

(人民网)